基金名稱 元大日本龍頭企業基金A不配息(台幣)
基金公司元大投信
成立日期2023年7月7日基金經理人吳昕憓
基金規模178.98億元(台幣) (2026/04/30)成立時規模196.16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股票型單一國家保管銀行永豐商業銀行
單筆最低申購10,000元 定時定額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4.0000贖回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並得由經理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本基金買回費用及短線交易之認定標準依最新公開說明書之規定
最高管理年費(%)1.6800保管費(%)0.1800
主要投資區域日本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日本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有價證券,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6個月(含)後:1.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及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且投資於符合「日本龍頭企業」定義之股票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前述「日本龍頭企業」股票須符合以下條件:(1)所稱「日本」之定義,係指該投資標的於日本證券交易市場交易者;(2)所謂「龍頭企業」股票定義為:依日本證券交易市場各產業類別之全部上市櫃股票市值排序前30%(含),前述「市值」為每年6月最後1個營業日之市值。2.本基金所投資之符合「日本龍頭企業」定義股票,經理公司應於每年7月第10個營業日前,檢視投資標的是否符合前述「日本龍頭企業」標準;但本基金如因定期檢視結果,認有投資標的不符合前述「日本龍頭企業」標準者,經理公司應於1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合前述1.所定投資比例限制。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口袋投顧,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京城商業銀行,保證責任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有限責任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永豐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贖回款入帳日約 T + 8

註:
1.T表示投信/基金公司交易日,不一定等於客戶下單日(視各投信/基金公司規定而有不同),如遇該檔基金暫停報價時,則順延至投信/基金公司恢復報價日起算。
2.入帳天數係以實際基金營業日計算,實際入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其中如有暫停報價日或外匯市場休市或其他因素,入帳日將往後順延。
3.「預估贖回款入帳日」遇國內非營業日、外匯市場休假日、不可抗力因素致暫停報價或國外匯款無法準時匯達時,則順延至次一國內營業日處理。客戶不得請求本行依預估贖回款入帳日支付贖回款項。

上述「預估贖回款入帳日」僅供參考,實際入帳日以各基金公司作業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