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宏利四到六年機動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基金公司宏利投信
成立日期2019/09/26
經理人鍾美君
基金規模9.71億(2024/05/31)
成立規模0.76億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全球新興市場
計價幣別美元
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主要區域新興市場
風險等級RR3
基金評等
手續費2.50%
贖回費短線交易買回費2%
管理年費3.50%
保管費0.12%
保管銀行元大商業銀行
投資標的(一)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承銷中之公司債、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貨幣市場型或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受益憑證(含 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二)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為:1.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及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前述無到期日次順位債券(含無到期日次順位公司債、無到期日次順位金融債券)應以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機構募集發行者為限。 2.於外國國家或地區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國家或地區店頭市場交易之貨幣市場型或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ETF(Exchange Traded Fund)、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 3.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貨幣市場型或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投資注意事項